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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文| 再论伤害就等于不爱吗?

作者: 千与千寻 | 来源:基督时报 | 2019年04月27日 10:22 |

本平台于4月10日发布了一篇我写的文章《伤害就等于不爱吗?》,有读者持反对观点,写了《论伤害就等于不爱的逻辑》予以批判。

我在本平台的文章被留言反对甚至被辱骂,不是一次两次了,但是,被撰文批判是第一次遇到,说实在的,第一时间看到这篇反对文,说心里没有波澜,太假,但是,冷静下来之后,心生感恩,遂写此文予以回应。

首先,要感谢读者愿意花时间来与我辩论,这么认真的读者可遇而不可求。

其次,我在本平台的所有文章,都是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因此,写过的话题几乎都不会再重复,除非产生了新的看法或者有更深的理解,会写新文对旧观点予以推到、补充。而这也是此次与批判文作者产生分歧的一个原因(会在下文解释),这也是我这次收获的一个宝贵教训,之后写文,该交代的都要交代清楚。
再次,读完《论伤害就等于不爱的逻辑》,我发现自己与作者的观点并非完全对立,只是我们写的不是同一件事情。对于作者的一些观点,我是持赞同意见的,但,同时,我认为作者把我的文章割裂开来逐段批判,是很不合适的。因为,一篇文章,从始至终,是一个整体,不能拿出这段,不管下段,不管前后的关系,进行批判,这样势必产生误会。

《伤害就等于不爱吗?》,这篇文章,讨论的是面对原生家庭的伤害,我们怎么走出。它给出了一个可能可行的方案,而这个方案,也是我与原生家庭和解的心理过程。所以,我并没有将爱与伤害混谈,相反,正是因为承认伤害,才会讨论如何走出伤害。

而同时我也给出了一个范围,我所讨论的伤害是原生家庭无意识的伤害,也就是说,父母做出那件事的时候,他们囿于自己的成长背景、教育背景等等因素,并没有意识到那么做对孩子是有害的,甚至他们以为那样才是为孩子好。因此,就存在子女感受到伤害,而父母觉得自己在爱。
这也就是《伤害等于不爱吗?》这篇文章题目的意思,这也就是“而事实上,爱与伤害并不是非此即彼”的意思,也就是说,伤害,是子女的感受,爱,是父母的感受,感受的主体是不同的。而不是我混谈爱与伤害,子女明明觉得是伤害,而我非要否定这种感受,说,你看,你这根本不是伤害。

事实上,我曾与自己的原生家庭有过很长时间的矛盾,太明白被原生家庭伤害的味道,所以不会去刻意美化伤害、抹掉伤害。

2016年6月28日,我第一次在本平台发表了文章,叫《如何走出个人成长中的心灵之殇》,文章开篇就说了一段批判父母的话:“孩子已经走了,而父母却未曾看见过孩子,是的,未曾看见过。父母只活在自己的世界,希望孩子是自己头脑里的孩子,面对一个真实的生命,却未曾看见。这不单单是小斯父母,中国这样的父母何其之多,代代都有,代代轮回,代代悲剧。”

这篇旧文里,我用了一句话来概括原生家庭对我的伤害:“我是碎片,被母亲撕的。”
还引导大家去看自己的原生家庭:“重新审视原生家庭,你如果没有发现一点问题,那你要问问自己,怎么理解孝顺。”
之后说了一句:“父母伤害行为本身不能因为他们养育的劳苦,就可以被视为正当、合情合理,更不能被代代推广!”

但,正如我在本文开篇说的,我的文章都是在记录自己的心路历程,谈过的话题,只要不产生推翻、补充,都不会重复再谈。因此,在写《伤害就等于不爱吗?》时,并没有过多讨论伤害。这是我必须向《论伤害就等于不爱的逻辑》的作者以及任何一位看到我文章的读者道歉的地方,该交待的没有交代清楚。因此,我并非要以动机为由去抹掉伤害。

彼时我并没有真正接纳原生家庭,并没有从伤害中走出,只是面对原生家庭的伤害,人生第一次产生了有点释怀的念头, 而且,彼时的自己也清楚:“这只是一次情绪体验,要真正的接纳和爱真实的母亲,仍需时间。深入内心的理解绝不是几分钟之后就能一劳永逸。”

然而,几年过去了,现在,我已经完全走出了,我与母亲的关系从责任、义务变成了有界限的亲密。而回顾这些年的一地鸡毛,我觉得是因为自己太过看到伤害,太过陷在“受害者思维”里,而忽略了去理解母亲,去理解那个真实的母亲,我对她的种种怨恨、烦躁、反抗,都是因为她不是我希望中的父母,我想去改变她。也就是说,儿时,母亲未曾看见我,而成人后,我也未曾看见母亲。

成人后的我们,如果总是盯着伤害,总是一副受害者姿态,变得有资格有理由颐指气使或者缩在角落,而不去试图看见真实的父母,那我们与当初给自己伤害的父母又有何区别?那何以斩断代际悲剧的轮回,让爱汩汩流动?

父母就是那样的父母,伤害已经在那里了,这一切都无法逆转无法改变,而能改变的只有自己,你是否想真正走出伤害?是否试图去理解那个真正的父母?是否试图不把自己当成受害者,不再下意识去改变父母?有没有看见那个真实的父母?

当然,这一切的“试图”,都基于我在《伤害就等于不爱吗?》里面限定的伤害范围:“本文所探讨的伤害不是纯粹的恶意伤害,而是无意识的伤害,甚至带有对你好的原动机。”也就是说《伤害就等于不爱吗?》讨论的是这样一种父母,他们在做那件事的时候,囿于自己的阅历、教育甚至所处的时代影响,并没有意识到那对子女来说是伤害,甚至他们以为那样才是对子女好。那么,纯粹的恶意伤害,就是相对于这种无意识的伤害来说的,也就是说是故意的,父母是明知道自己的行为对子女是伤害,并不是出于好心的无意识。

而这个点,也是我要向读者道歉,接受《论伤害就等于不爱的逻辑》的作者谴责的一点,她在文中问我:啥叫纯粹,何以界定纯粹,能否与别人以往的纯粹相同?

因为我试图用一个很简单的概念去囊括人间百态,去涵盖所有人生,这是不谨慎,考虑不周。因此,作者列举的一个例子,我的文章并不能适用,我也是无解状态。(详见本文下文)

然而,若想去看见自己真实的父母,是不是要考虑他们在做那件事的动机?他们当时的认知水平决定了他们就只能以为那是为孩子好,只能看不到孩子的真正需求,只能按照自己对人生的理解对孩子予以回应甚至干涉。因此,我文中列举H的例子就是试图在还原这类父母可能的真实模样。而我也正是想到这点,才慢慢与原生家庭真正和解。

比如,我2016年在《如何走出个人成长中的心灵之殇》里数算母亲对我的伤害:“我怨母亲曾经那样去打压那个小小的我。哪怕一行客人赶到家里问她怎么调教出来那么乖巧懂事会读书的女儿,好得到经验回去教导自己的孩子,她也是当众损我贬低我。”

然而,后来,我觉得彼时的自己怎么那么好笑,那么轴。其实,母亲,只是因为怕我听到太多夸奖产生骄傲,这就是她当时的认知水平,在她心里,她就是觉得:那么多人夸你,你骄傲了咋办?为了使你更优秀,我不能也那么夸你,我得往下压压这些赞美,数落数落你。

诚然,这样的认知水平对孩子的成长是不利的,对孩子来说,是伤害,但是,如果不考虑母亲当初为我好的原动机,成人后的我对她就只能是怨恨,是吵架,也不可能好好坐下来谈谈自己的想法,问问母亲的想法,试图走进她的内心,去看见真实的她,最终与她和解,走出伤害。

去试图看见真实的父母,比做一个受害者,难得多的多。但,父母当初囿于认知水平没有看见真实的我们,我们也要在成人后,不去努力看见真实的父母吗?那这样,受伤的的我们是不是同时也是施暴者?

同时,收下动机,并不意味着,我们就要去顺从父母的安排和要求,正如我在《伤害等于不爱吗?》所写:“所以,收下他们的唠叨和动机,然后,照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

只是因为看到动机,收下动机,才有可能温柔相待,与父母好好对话,有了好好对话,才有可能厘清父母子女对爱的不同认知与理解,才有可能出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互相理解。不然,每次都是无法对话, 永远都无法理解。

所以,绕一大圈,其实《伤害等于不爱吗?》讨论的是面对无意识甚至带有为你好的原动机的原生家庭伤害,怎么走出。而我读完《论伤害等于不爱的逻辑》,觉得作者想重点说明的是原生家庭的确伤害了你,你不用撕扯内疚,不用强力说服自己父母没有伤害你,他们的确不对。

所以,我觉得两篇文章讨论的并不是完全同样的一件事。有点像批判文处在第一阶段,告诉大家,你没问题,是原生家庭的错,你不用自我消耗自我否定。被批判文是处在第二阶段,告诉大家,对,原生家庭错了,但是这种错误是无意识的带有为你好的动机,那么,怎么走出这种伤害?

所以,对于《论伤害等于不爱的逻辑》的一些观点我是持赞同意见的,比如,“什么时候能分清楚身份、关系、角色、界限,把这个逻辑搞清楚了,我想,很多家庭里,就没有那么多摩擦和纷争了,痛苦至少少了一半以上。”,对,说的非常对,只是,面对已经生成的伤害,也就是说父母当时是没有能力认识到身份、关系、角色、界限,而他们没有能力认识,不是故意,是无意识的,是想为你好,你怎么办?


我之所以用了这么大的篇幅来重申自己的观点,试图说的更清楚一点,没有一开始就根据批判文作者的思路去逐条解释,是因为,我不赞成作者以割裂文章的方式来进行批判,甚至把有明显前因后果的话分开来批判,这样读一篇文章,怎么可能不产生误会?

那现在,在尽可能陈述清楚自己的观点之后,我来根据批判文作者逐条的批判,谈谈自己不接受批判文谴责的地方。

第一,“爱就是爱,伤害就是伤害,两个不同的词,何以可替换?”说得对,就同一主体而言,爱就是爱,伤害就是伤害,但我并没有替换,没有混同。我认为不能单独拉出一段话,割裂掉全文对这段话的拓展与补充,进行否定。“把爱与伤害对立,一旦感受到伤害,就是不爱。而事实上,爱与伤害,并不是非此即彼。”着眼全文,这句话说的是,你感受到了伤害,站在你的角度,父母的确伤害了你,是不爱。但是,并不代表父母在做那件事的时候,是故意要伤害你,而不带任何爱意。是父母子女之间对爱的理解不同导致了不同的感受,与你而言,是伤害,不是爱,与父母而言,是爱,不是故意伤害,是这样不同主体之间的感受,因此说爱与伤害并不对立,不是非此即彼。

第二,“如果按照作者的逻辑和观点,父母是出于好心,怎么唠叨都不为过,任由父母唠叨,甚至按着父母说的做。”首先,我在原文并没有表达过这样的观点,而且,还在作者所批判之段的下面段落,说了,“按照自己的方式去过自己的生活。”

我在文中的举例,“父母对大龄女儿的各种唠叨”,是建立在前一句“无意识的伤害,甚至带有对你好的原动机”之下的。比如,他们以自己对人生的理解,认为女孩子要早早结婚,不用打拼,找个好老公,这样人生也轻松些,也就是着眼点是为了女儿好,并没有恶意伤害的意思。
而批判文作者所列举的“不按他的意志去做,就说自己身体不好,时日无多,你这样我会死不瞑目,会很遗憾。”这显然不是我所讨论的父母,因为“你不结婚,我会很遗憾”,这并不是出于对子女的考虑,不是为了子女好的原动机,只是为了满足父母自己。
我也没有说“作为子女,一步步退让”,我在原文下面的段落说的是沟通,沟通并不代表退让,相反,沟通,就是为了表达清楚自己的立场,以期捍卫自己的立场。
“退一步来讲,父母催婚果真都是好心么?……”,批判文中的这段举例,显然更不是原文讨论的范围了。那些例子中的父母考虑的都不是子女,而是自己。

“所以无论如何,我无法认同,只要父母的动机是好的,那么父母做什么都是一种爱,一种表达方式,都可以接受。”被批文并没有这样的意思,相反,我在原文下面说了“你不喜欢不爽感觉到伤害,可以拒绝,可以邀请别人换一种方式”,“你可以不喜欢方式,但你可以收下动机。”什么意思,父母对你爱的方式不是你需要的,当然可以不喜欢,可以拒绝,可以邀请他们换一种表达方式,只是在我看来,想走出文中所讨论的原生家庭伤害,你可以考虑一下父母的动机,因为他们曾经那么做,是无意识的,就是出于为你好,只是囿于他们的认知水平,他们只能给出那种他们以为的爱。

至于作者列举的杭州虐童案,普罗大众看,那位母亲是故意伤害,可是,母亲的道歉信里说自己是爱孩子的,这种看似行为与言语不符的话惹怒了大众。退一万步讲,那位母亲的道歉信说的就是真心话,以她的认知水平,她就是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爱孩子,不是恶意伤害。那我无解,只能祝愿孩子成人之后,可以尽可能的对伤害进行自我修复。正如前文所示,这是我的不谨慎,我的文章不可能囊括世间百态。

第三,作者把我在文中关于H和母亲例子的问题和作答直接分开,一段一段批判,这是不合适的。而作者所列举的“现实当中,每逢有人如H诉苦,常有人会像这位母亲一样,一定用比惨模式把你压下去。”,这完全不是原文要讨论的东西,我在原文里谈的H母亲,不是意图要压孩子,原文的意思很清楚,都在原文下文做了解释,在这里不予赘述。

第四,“可是如果说,因为有这种可能,所以就得接受这样的安慰人的方式”,我并没有说,存在一种可能,就得接受那样的安慰方式。相反,我在原文下面有谈到沟通,说了H 到底是怎么想的,他完全可以跟母亲去表达清楚,而这样母亲才有可能按照H 的想法去满足他。而不是说,他非得接受母亲的方式。而且我还在原文下文还谈到“你不喜欢不爽觉到伤害,可以拒绝,可以邀请别人换一种方式”

第五,“别人让你不爽了,但动机是为你考虑的,就比如父母催婚、逼婚动机是好的,让子女感受到受压受伤,这跟父母爱不爱子女是两件不同的事情,不可同日而语,干嘛非要等同,混为一谈的讲”,说实在的,我不是很明白作者这段话和她所列举的我的原文之间的逻辑关系。
仅就作者说的子女感受到伤害,和父母爱不爱子女是两件事,这个我赞同,的确是两件事,因为感受主体不同,这也是我在前面谈过的,但我并没有混为一谈,因为,正是父母以为的爱的行为,让子女感受到了伤害,这之间的关系千丝万缕,可以放在一起讲,并非混谈。

第六,“伤害就是伤害,爱就是爱,两种不同的东西,怎么可以混在一起讲。”“但因此就可以忽略、无视别人对自己的伤害”,这两点,不是我原文的意思,我在本文前面已经谈到,不再赘述。

“父母子女之间,夫妻之间,朋友之间,有多少人以爱的名义对另一方进行绑架?”这并不是我原文讨论的话题,显然它并不属于原文整体所要讨论的内容。

关于作者谴责我对女儿的教育方式,事实上,我是否接纳她的难过这件事情,不属于原文的讨论内容,因此,我并没有做任何说明,只是作者根据“在我看来,她朋友大部分时间都是很在乎她的”这句话推测出,我没有接纳女儿的难过。
一个被原生家庭伤害,并且走出伤害的人,是不会不去接纳自己孩子的难过,原文那句话的意思,在下面紧跟的却被批判文作者割裂开来的话里已经说的很明白了。作为成年人,我们可以站在更高的地方看到事情的全貌,我女儿那次感受到了伤害,觉得朋友不爱自己了。可是放眼看她们相处的整年时间,她的朋友并不是从来没有爱过她,因此会有下面一句我对母亲的恍然大悟。

第七,作者整个一大段非常专业的术语,恕我愚钝,没看明白她是在批判列举出来的原文的什么。

第八,作者像是赞同我的观点,但认为“视角的转换是需要经过专业的训练,才能生发出的一种能力,需要一定的成熟度。”好,即便果真如此,所以,我们就可以不用试图努力去表达清楚吗?或者说,不用试图努力去做转换吗?而事实上,我并没有经过专业训练,可我依然接纳了原生家庭,走出了伤害。

第九,“我们有理由也有可能会感受到伤害,更有权利表达自己受伤害的感觉,以合宜的方式表达出。”我无比赞同作者这个观点,而且我整篇原文并没有否定这种观点,为什么要谈动机,本文前文也有提及,不再赘述,而且,被作者割裂掉的原文下一句也说了收下动机,才互温柔以待,才有可能进行更好的沟通,这样不正是可以以合宜的方式来表达伤害吗?

这是我码文史上写的最长的一篇文章,我不知道会有几个读者读完,但,我尽全力认真对待了批判文,而且心怀感恩,因为正是这样的经历,让我意识到既然发表,那该交代的都要交代清楚,不能认为自己写过了同类话题,就免于交代。在面对一个比较复杂的话题时,下定义、作解释要尽可能考虑周全,往详细的说。但同时,我也恳请读者,在未来的日子里,请不要逐段割裂我的文章来理解我的意思,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谢谢阅读,毕竟它六千多字,较耗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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